如何对习惯性赌博者进行刑罚裁量

景宁刑事律师 2025-04-15
在对习惯性赌博者进行刑罚裁量时,应当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03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,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来综合考量。首先,需判断其行为是否构成赌博罪或开设赌场罪。对于习惯性赌博者,如果其行为是出于个人消遣且不以营利为目的,则可能认定为自发式赌博;如有组织、引诱或容留他人赌博的行为,则可能构成非法经营性赌博。裁量时应考虑赌资金额大小、犯罪次数、是否存在暴力或威胁手段、是否对社会秩序造成较大影响等因素。此外,若被告人能如实供述、积极退赃、自愿悔罪,则可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。若涉及情节严重,如赌资特别巨大或跨境赌博等情况,则应从重处断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03条,'非法人组织或者个人,以营利为目的,组织、引诱、容留他人参与麻将、牌类游戏等娱乐活动进行集资比分、抽取或者以其他方式获取利益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'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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